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成就。
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使生育水平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了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 国民生活质量得到改善。由于实行计划生育,缓解了人口过快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等造成的限制和给人们衣食住行、教育、就业、医疗等带来的压力,使国民生活质量得到改善。
依靠科技进步,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开展生殖健康优质服务。
全国20多个计划生育科研院所致力于与生殖、避孕节育相关的基础研究以及更为安全、有效、简便的避孕药具和技术方法的研制开发, 约40间工厂生产避孕药具,2000年计划生育系统利用国家专项经费购买避孕药具的数量或金额为:国家推荐产品宫内节育器1977.8万元,活性宫内节育器713.3万元,口服注射外用避孕药9513.7万元,避孕套11.3亿只,科技高新产品(如皮下埋植剂和长效针)2.9亿元。
由3000多个妇幼保健机构、17000多个综合医院的计划生育科、270个地(市)级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3300个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组成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遍及城乡,为育龄群众提供了各个生理时期的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不孕症诊治、妇女病普查防治、性健康教育和性生活咨询;政府提供1.8亿元资金为740多个贫困县装备的配置有妇科治疗仪、乳腺诊断仪等诊断治疗设施的流动服务车将使边远地区育龄人群得到更为优质的服务。
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理念是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将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估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国际人发大会后,1995年始,国家计生委在一些城乡地区进行"优质服务"项目的试点并获得成功,目前全国有600多个县开展优质服务。
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强调避孕为主,强调实施人工流产的自愿安全原则,反对强制性人工流产,禁止非法实行人工流产,禁止以选择胎儿性别为目的施行的非法人工流产。 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注重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引进推广新型的适宜有效的避孕药具,加强咨询和指导,使育龄人属知情、自愿、主动地选择避孕方法。
生殖健康优质服务还注重优生优育,开展咨询,指导服务对象掌握有关科学知识,进行有关遗传疾病筛查,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鉴于艾滋病/性传播疾病在中国传播趋于增加的严峻形势,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也积极参与艾滋病/性传播疾病的防治及相关的宣传教育。
妇女通过实行计划生育,摆脱了过多生育带来的各种负担,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进一步实现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平等。
为了保障妇女的权益,中国逐步建立了以《宪法》为依据,《妇女权益保护法》为主体,包括《婚姻法》、《刑法》、《劳动法》、《母婴保护法》的法律体系,对妇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做了明确阐述。国家和社会确认妇女的生育所具有的社会价值。实行计划生育和保障妇女权益实现性别平等互相联系、互相储存、互相促进。
女性从业人员数占总人数46.6%,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4.5%,城镇女职工数占总数的37.9%(1998)。妇女就业率的提高使她们在经济上能够独立。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妇女代表人数和女常委数分别占总人数的21.81%和12.69%,九届全国政协女委员人数占总数的15.54%,人大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女性委员数分别占总数的13.6%和13.5%,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女性工作人员数占总数的35%,是五十年代初的近200倍。
全国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女性工作人员占51.9%,担任地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领导职务的女性35.2%,有约三分之一的省(区市)计生委的主要领导是女性担任。
女童入学率为47.6%,女性文盲比例由建国初的90%降到1998年的23%。
妇女平均初婚年龄由1970年的20.8岁增加到1998年22.73岁,1992年妇女平均初育年龄为23.48岁,1998年24.48岁,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达83%;全国妇幼保健机构已从1949年的89个发展到1998年3200个。
住院分娩率由1985年的43.7%提高到1998年66.8%。孕产妇死亡率从建国初期的1500/10万下降到1997年63.6/10万。
在计划生育活动中强调社会性别意识,提倡"男性参与计划生育"、"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男性主动承担养育子女、避孕节育的责任,已有2085万男子认识到其安全有效可逆而接受男性绝育术,占全世界男性绝育术受术者的四分之一。
探索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
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文化部和并解决人口问题,努力推动人口与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即向计划生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
政府对人口问题予以高度关注并做出坚定的政治承诺,运用各种资源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活动;非政府组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人数达数千万的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队伍活跃在基层;一个具有活力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促进人口学及计划生育科技研究,发挥学者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制定和活动实施中的作用。国家计生委建立了两个相关的专家委员会并定期进行研讨交流活动。 推选形式多样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开展宣传教育,中央及地方各级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开设了定期的专题节目。
通过卫星、无线及有线传播将信息输送到全国城乡;出版了与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的41种报纸刊物;建立了1所国家级、32家省级计划生育宣教中心和遍及县乡村的基层宣传教育服务指导站,形成了开发制作宣传教育材料、开展活动的网络;设置了人口出版社。在中学、各级党团或干部学校、社区的"人口学校"等开展宣传教育。活跃的宣传教育对人们改变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宣传教育更加注意了与服务的结合、注意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础知识的教育、注意了青春期教育。
开发人力资源,建设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队伍。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活动的二十多年中已形成了一支40万人之众的专业工作人员队伍,他们常年工作在基层,真诚、勤恳、辛劳地为育龄人群服务,得到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欢迎,成为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活动目标的重要保证。
为建设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队伍,更好地开发人力资源,多年来投入相当力量开展学历教育,近十年来全国共有百余所大中专院校开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学历教育,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等10余所高等院校开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专业,与省级计划生育部门联合办学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业的院校有25所,与有关卫生学校以联合办学或委托办学方式合作的省级计划生育委员会有20余个。在职培训也得到重视。1994年至1996年对全国70000名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了统一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近几年来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还对本系统公务员进行规范的全员培训;"九五"期间,国家计生委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quot;十五"期间将出台"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并要求各省切实落实此项任务。1998年以来与一些外国机构合作进行的"高官研修"项目对提高各省级高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决策和管理水平产生了积极而浣的影响。1999年在全国范围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了"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宗旨教育。多年来定期进行的"中华人口奖"评选和各级劳动模范评选明确倡导以诚心、真情、实事为群众服务的风尚。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和合作。人口与发展问题是全球性的战问题,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作为人口大国,中国充分认识解决本国人口与发展问题对稳定全球人口问题、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承诺遵循历次国际人口会议确定的基本原则并积极贯彻。中国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活动二十多年来,减缓了本国人口的过快增长,为稳定世界人口做出了贡献。中国从来都充分评价、极为珍视国际交流合作对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活动的积极作用。1994年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之后,中国政府把实施《行动纲领》列入议事日程,采取了一系列步骤。中国和联合国人口基金、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国际人口方案管理委员会、澳大利亚政府、瑞典政府、洛克菲勒基金会、福特基金会、创意基金会、特纳基金会、日本家庭计划国际协力财团、美国适宜卫生组织、美国公众媒介中心、泰国人口与社区发展协会等机构以各种方式在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结合项目、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高官研修、紧急避孕、男性参与等方面进行的合作项目对引进先进的观念、管理和技术,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产生了极具建设性的作用。中国还与许多国家进行交流和互访。作为有本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活动中已取得显著成就、也受益于国际援助合作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关注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南南合作,已于1997年加入人口与发展伙伴组织。